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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将“盘点”保安公司

2000-03-11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是兆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是兆新)打人事件屡见报端的保安行业将受到进一步规范。公安部日前印发了《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》,该规定明确禁止保安人员出现包括搜身、限制人身自由在内的各种不法行为。

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,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是保安服务公司的主管部门;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,其他任何单位、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组建;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冠以公安机关的名称,并与公安机关在经济上彻底脱钩。该《规定》明确指出,保安服务公司不得提供个人人身保安服务;同时规定,保安人员不得出现的行为包括剥夺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,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、合法财物,辱骂、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,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,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,为客户追索各类债务或者解决劳务纠纷等等。

据不完全统计,截止到1999年底,我国约有保安服务公司近1400家,保安从业人员29万人,其中北京拥有3.8万人,广东省拥有3.4万人,居各省前列。近三年来,在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全服务的3500余家客户中,未发生刑事、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占99%。但与此同时,当前保安服务行业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。目前不少地方的保安服务内容单一,社区保安、物业保安、商业性活动、大型文体活动,以及金融和贵重、危险物品守护、押运等领域几乎都没有涉足,而在提供安全技术保安服务方面还处于空白状态。此外,由于目前多数保安员都招自农村,文化基础较差,加上一些公司管理不严,致使保安员在执勤中言行粗暴,打人、骂人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,有的保安员甚至监守自盗,参与违法犯罪活动。

据公安部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,目前一些地方尚存的“黑保安”严重扰乱了这一行业秩序。一些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,擅自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充当“保安员”,特别是一些娱乐场所雇用的“看场员”,有的成了打手和保镖。这些“黑保安员”动辄殴打侮辱群众,甚至与犯罪分子勾结,成为称霸一方的流氓恶势力。

有关负责人表示,公安机关将在今年四五月份对“黑保安”开展专项治理,坚决取缔“黑保安”,严厉打击雇用“黑保安员”形成的流氓恶势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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